泰山产业人才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项目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项目定义
从 2015 年到 2020 年,面向海内外遴选 90 名左右高效生态农业领域人才,形成 90 个左右以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集中研发一批支撑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高质高效新品种,研制一批绿色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信息化智能设施装备,打造一批农业高新技术骨干企业,为实现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引领和支撑。
二、价值意义
(一)资助经费。
1、泰山产业人才工程建设资金给予每名人才启动工作支持经费 100 万元,分项目启动期、中期评估两个阶段,按 6:4 比例拨付至用人单位,由人才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省外人才全职来我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 4 年以上劳动合同,经认定后,再发放一次性补助 100 万元,直接发放至本人,主要用于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期满验收的,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发放给人才及团队。对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方式引进的人才及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持力度。
2、通过省农业科技发展资金给予每名人才及其团队不低于 200 万元的项目支持,用于项目实施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等支出。经费按省科技计划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3、各级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重点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对省级财政资助经费专款专用,强化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金融投资支持。发挥山东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择优支持人才团队产业化项目。引导国内外投资机构对人才项目跟进投资。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给予重点倾斜,省农业科技投资公司按市场化运作方式给予人才及所在企业相应支持。通过与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扩大专利权、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抵质押担保,增加金融信贷扶持。
(三)配套支持。管理期内,用人单位应给予人才团队不低于省财政经费资助数额的配套经费支持,遴选配备若干名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产业创新人才组成团队,并在工作环境条件方面提供支持和配套服务,允许人才在高校院所、企业兼职。支持人才在科研立项、经费使用、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考核激励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政府采购、科技项目、分配激励等方面,对人才给予优先支持,并在人才居留落户、子女入学、家属安置、医疗保健等方面,按省级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条件。从海外引进的人才,享受《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9〕15 号)规定的居留、出入境等各项生活待遇。
(五)加强联系服务。各级科技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人才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有关需求,协调和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定期组织人才参加各类培训。
三、申报条件
(一)人选及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才研发方向处于世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前沿,与我省发展需求一致,拥有国际水平或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其中,国内人才须在近 5 年内主持过高效生态农业方面省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负责人;海外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涉农企业担任中职务,主持过与高效生态农业相关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人才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人才团队结构合理,合作紧密。
3、人才成果产业化具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够实现重大突破,带来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人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 2 个月。省外人才全职来我省工作,须与申报单位签订 4 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拥有相关领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
实验室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2、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0 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 1000 万元的风险投资,研究
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
3、申报单位投入人才团队申报项目的资金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助金额。
(三)限制内容:
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不得申报本工程。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和省泰山学者、
泰山产业人才曾被取消称号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部署申报。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下发遴选通知。市属企业、高校院所、经批准具有资质的省级以上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报所在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商市财政局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省属企业、高校院所、经批准具有资质的省级以上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二)资格审查。省科技厅组织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人才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三)评审遴选。
1、省科技厅拟定评审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会评工作。
2、省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省外同行专家进行人才网评。
(四)综合考察。省科技厅组织有关方面对通过会评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五)组织公示。省科技厅对初步人选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和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
(六)研究审定。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会评、网评、考察、公示情况,论证确定人选名单,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签订合同。省科技厅组织申报单位与人选签订泰山产业人才工作合同,明确规定工作任务、合作方式、产业化时限、效益目标和资金使用等,并给予配套服务。工作合同报省科技厅审核。未签订工作合同或者工作合同审核未通过的,暂不提交省政府发文公布。
(八)发文公布。报省政府发文公布人选名单。
(九)对全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人才团队,可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基本程序为:
1、申报单位与人才充分接洽,签订意向协议。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进行研究确认后(省
属企业、高校院所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研究确认),提出引进申请,报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
2、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人才及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论证。
3、省委组织部组织公示。
4、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省科技厅组织签订工作合同,报省政府发文公布。
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累计为三万多家企业、三百多个政府管理部门和园区提供专业服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企业,荣膺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前、山东省服务、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公司在北京、天津、江苏、陕西、贵州、安徽等十余省市设立分支机构,服务涉及国内二十多个省市。拥有专利代理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科技评估师、技术经纪人等专业咨询团队和系统分析师、OCP认证工程师、项目管理工程师等高端技术团队,面向全国提供系统全面的创新创业服务。